为了引导读者参与阅读,培养良好的阅读习惯,感受传统阅读带来的乐趣和收获,提高自主学习力。同时,有效提高图书馆馆藏资源利用率。现将图书馆2019-2020(1)“读者之星”评选活动通知如下:
一、参评对象:全体在校生
二、评选“读者之星”的名额限100名
三、评选时间:本活动每学期举行一次,以学期统计数据为准,本学期参评时段为2019年9月5日至2019年12月25日止
四、“读者之星”的评选标准:
1.读者借阅并精读图书总量达40册次(含)以上并排名前100名,出现明显集中借阅,发现冲量冲排名的读者取消评选资格;
2.读者须撰写所借图书读后感至少1篇,于数据统计截止日前上交读者服务台有效,发现抄袭现象直接作废,取消评选资格;
3.能遵守图书馆的各项管理制度及有关借阅规定,无违规违纪记录,评选期间在图书馆有违规违纪行为记录的取消评选资格。
五、奖励办法:
1.评为“读者之星”可获得《经典阅读(三)》选修课成绩,获得2学分,由图书馆工作人员每学期上报成绩。
2.“读者之星”评选结果将在图书馆宣传栏进行张榜公布。
六、评选方法:
1.数据由图书馆管理系统生成,做到公平公正,及时公布评选结,全程透明;
2.严格遵照评选时段进行统计,杜绝超时限统计,接受广大读者监督。
联系人:刘老师
联系电话:15140429841
图书馆
2019年9月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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