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倡导和鼓励广大学生读者走进图书馆,感受传统阅读带来的乐趣和收获,提高自主学习力,不断充实自己,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。同时,有效提高馆藏资源利用率。
现将图书馆开展“读者之星”评选活动通知如下:
一、参评对象:全体在校生
二、评选“读者之星”的名额:限200名
三、评选时间:
本活动每学期举行一次,以学期统计数据为准,本学期参评时段为2016年3月7日至 2016年7月1日
四、“读者之星”的评选标准:
1、读者借阅图书总量达80册次(含)以上并排名前200名;
2、读者须撰写所借图书读后感至少1篇,于数据统计截止日前上交有效;
3、能遵守图书馆的各项管理制度及有关借阅规定,无违规违纪记录。
五、评选办法:
1、数据由图书馆管理系统生成,做到公平公正,及时公布评选结果,全程透明;
2、严格遵照评选时段进行统计,杜绝超时限统计,接受广大读者监督。
六、奖励办法:
1、评为“读者之星”可获得《经典阅读》选修课成绩,抵2学分,由图书馆工作人员每学期上报成绩。
2、“读者之星”评选结果将在图书馆宣传栏进行张榜公布。
七、“读者之星”评选工作由图书馆工作人员具体组织实施。
欢迎广大读者踊跃参加!愿“读者之星”闪耀大艺,书香满园!
图书馆
2016年3月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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