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读者行为守则

来源: 图书馆 添加时间: 2024-08-09

 

1.校内读者经人脸识别或持卡(一卡通)验证方可入馆,证件只限本人使用,不得转借他人;校外读者凭介绍信及本人有效证件(学生证、工作证或身份证)与图书馆联系入馆。

2.保持图书馆内安静,不进行影响阅读的活动,禁止在馆内喧哗、说笑、吵闹或朗读,入馆后请将手机调至静音,接、打电话(含视频通话)请自觉离馆。

3.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单位,严禁携带火种、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入,严禁在馆内任何场所吸烟、用火及取暖设施,注意用电安全,提高防火意识。

4.保持馆内清洁卫生,禁止馆内随地吐痰、乱扔废弃物、携带非密封饮品、用餐或吃零食等。

5.爱护书刊资料及馆内设施设备,严禁撕毁、污损书刊资料及擅自挪动桌椅及相关设施,不得随意涂抹刻画和破坏设备。未经许可,禁止在馆内张贴或散发广告及其他宣传品。

6.自觉维护馆内秩序,遵守预约、租用等管理制度,禁止抢占座位、隔夜占用存包柜存放各种物品、私人物品滞留馆内等行为。

7.进入图书馆应注意言谈举止文明大方,衣装整齐,谢绝穿拖鞋、背心短裤、吊带裙、泳衣泳裤、睡衣等着装不雅者入馆,请使用文明用语,尊重工作人员及其他读者。

8.自觉遵守本馆的各项规章制度,支持工作人员按章办事。

9.对违反馆内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,视违纪情节给予读者批评教育、取消借阅(入馆)资格、馆内通报、纪律处分等,造成后果的负责赔偿,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。

编辑/车鑫
审核/车鑫、秦源、王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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